钻石婚约之宠妻上瘾_第14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47节 (第2/3页)

,算我刚才说的太过了,但是黎部对你君祎确实是非同一般,大家可都长着眼睛呢,都看的清清楚楚,不是我瞎说哦。”

    ??周蓉蓉拍了一下桌子:“你不要在这里阴阳怪气!君祎那是工作做得好,你什么时候能写出比她好的新闻稿,你也能被黎部,特殊对待!”

    ??“周蓉蓉,跟你有什么关系啊,你天天帮君祎说话,蒙晴说的本来就没错嘛,我觉得我稿子写得也不错啊,怎么没见黎部夸奖我?”有个女人不满的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??君祎在心里叹气,黎夜啊,求你以后把她当成陌生人看待好吗……

    ??短暂的风波因为黎夜回来而结束了,君祎想了想,还是借着交稿子的名义进了黎夜的办公室。

    ??“黎部,我觉得……”君祎在把稿子给黎夜看了以后,就想着要不要冒死觐见一下,要是能让黎夜以后不特意夸奖她了,那君祎就会很开心。

    ??黎夜却是知道她要说什么一样,打断了她的话:“如果你以后成为他们的领导,要是他们私底下议论你,你又找谁来帮忙?”

    ??“啊?”君祎懵了。

    ??黎夜一丝不苟的教育着君祎:“既然要想坐到上面的位置来,你就要记住,无论遇到什么,都只是外界因素,要想所有人都和你成为朋友,是没有办法领导好所有下属的。”

    ??黎夜说的好像挺有道理,君祎晕晕乎乎的出了门,坐到自己座位上,开始冥思苦想黎夜刚才那一段话的意思。

    ??她知道自己的性格,很多时候都不愿意惹麻烦,想着能够大事化小就算了,可是如果她要成为这个部门的领导者之一,那么就势必要学会怎样样去得罪人。

    ??这只是个难题啊……君祎愁眉苦脸的想了好久,也没有真的想清楚。

    ??但既然都走到这一步了,努力了这么长时间,她也不可能放弃自己的计划,她想要去得到新的东西,那就只能让她自己做出改变。

    ??人总是要在改变里成长的,不管这种成长的改变是好是坏,都是人生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??除了工作,君祎就开始准备起和许慎出游度蜜月的事儿了,因为要出去玩儿,所以她最近才拼命工作,打算把专栏的所有内容都提前准备好,这样就能够毫无负担的出门去。

    ??虽说君祎也没有料到,不过是去度哥蜜月回来,麻烦就接踵而至了……

    ??下班的时候,渝悦到君祎公司门口来找了她一趟,君祎不知道她这么火急火燎的在做什么,明明可以打个电话就解决的事情,非要亲自跑过来。

    ??“不是,我是打算那个什么,到你那儿去避避风头。”渝悦指了指自己跑车的后备箱,“我把我行李都带上了,但是你放心,不住你和许慎家,我是打算住你原来住的那个地方,你把钥匙给我就行。”

    ??君祎一脸疑惑:“你这是遇到什么事儿了,抢劫了还是杀人了,我可不愿意帮你啊,回头给我安上个包庇凶手的罪名就惨了。”

    ??“我这么有钱还需要抢劫?那不得去抢劫比尔盖茨啊?”

    ??“那你躲什么?”

    ??渝悦扭扭捏捏了半天,才把原因告诉君祎了:“我答应了和顾执合作,可是我没有答应把我卖给他啊!他直接把我的房子给收回了,让我必须住他那里去,我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,那能随便住一个男人家里去吗,谁知道他是不是安了好心。”

    ??那晚确定了要合作的计划以后,顾执坐渝悦的车子离开,渝悦准备问顾执住哪儿,顾执却是问她:“你现在只有每个周末回家里去,其余时间都是住在华彩国际那边的公寓?”

    ??“诶,你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??顾执用手撑着眼角,也不解释,只说:“那你从明天开始就搬家吧,华彩那边不用住了,我在顶湾有栋别墅,你搬那里去。”

    ??渝悦觉得自己听不懂顾执说的什么:“其实你可以说人话。”

    ??顾执狭长的眼里有着渝悦看不透的光芒:“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,悦悦,乖乖听我的话搬家。”

    ??“你到底什么意思,我凭什么要搬家,还要搬到你那里去住?”渝悦生了气,觉得顾执这个人简直就不可理喻。

    ??于是过了十字路口,渝悦直接把车停在路边,冷冷道:“你下车吧,我不想送你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??顾执便这辈子头一次,被人从车上赶了下来,还是被他瞧上的女人赶了下来……

    ??“再见!”渝悦甩下这句话,便头也不回的开车离去,留顾执独自一个人站在燥热的街边,连空气里的风都是热的。

    ??顾执表情晦暗不明,打了个电话让司机来接自己,就双手放在口袋里,静静的等待。

    ??街灯闪烁,照射在他的脸上,一时间闪过无数神情。

    ??悦悦……顾执轻轻念着这个名字,眼里的情绪复杂到比那夜色还要深沉。

    ??“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,啊?莫名其妙!而且最可气的是,我第二天去上了班回来,我那套公寓直接被挂牌出售了!他哪里找到了我的房产证,完全就是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